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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5月8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决定,引渡一名现居日本的中国籍贪污嫌疑人。该名男子现年40岁,曾任辽宁省政府出资的一家贸易公司总经理,此人涉嫌侵吞百万元公款。2004年3月,他以去医院检查为由潜逃至日本。这是17年来日方首次向中国引渡在逃犯罪嫌疑人。

  新华社电 日本东京高等法院8日决定,对一名现居日本的中国籍贪污嫌疑人予以引渡。

  日本共同社报道,这名男子现年40岁,曾任辽宁省政府出资的一家贸易公司总经理。此人涉嫌在任期间私自将企业名下100万元资金转至另一家公司,从而侵吞该笔公款。2004年3月,他以去医院检查为由潜逃至日本,随后一直居住在大阪。他的妻子已经加入日本国籍。

  今年1月,中国政府向日本政府提出引渡要求。东京高等检察厅在接到日本法务相要求对是否引渡进行审查的命令后,于3月15日将其拘留,并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引渡审查要求。

  报道没有透露这名涉案人员的姓名。共同社援引这名男子在法庭上的辩词说,“犯罪指控并非事实”。而作出引渡决定的审判长池田修认为,“有充分理由怀疑此人曾犯罪”。

  报道说,日方曾于1990年向中方引渡了一名劫持中国民航客机并迫降福冈机场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此后日方不曾向中国引渡过在逃犯罪嫌疑人。北京晨报

为什么需要引渡

  引渡,是中国民众近来关注的一个热点,往往伴随着经济犯罪分子的外逃,以及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

  与各国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借各国之力为中国缉逃,成为中国政府的现实选择。

  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也有一些人在外国犯罪后逃来我国。同时,贩毒、劫机、恐怖主义等跨国犯罪时有发生。世界其他国家也有必要与我国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