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福州刑事律师——四二一解读 > 律师文集 > 贪污贿赂>正文
分享到:0

从安康铁路警方获悉,陕西南郑县一刘姓小伙没有听进他人的劝告,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岳父高某和与自己吵架的妻子双双戳伤后逃跑,因涉嫌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安康铁路警方抓获。

  2013年2月10日晚11时许,家住陕西省南郑县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因妻子大年初一与朋友聚会而未回家过年,相互争吵了几句,继而发展到动手打妻子。此时,正在里屋看电视的岳父高某实在听不下去了,出来拉开夫妻二人,并随口说了刘某几句规劝的话,谁知刘某听不进好言相劝,变本加厉,又和岳父吵了起来,岳父一气之下便将女儿拉出门外。恼羞成怒的刘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岳父和妻子双双戳伤,见事情闹大,刘某抛下受伤的岳父和妻子,选择了逃跑。2013年5月22日,南郑县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案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列为逃犯网上通缉。

  5月27日,安康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马鸿运、副队长黄志鹏和民警李章龙、王宗翔在治安整治中获悉,犯罪嫌疑人刘某可能在汉中火车站出现,经过精心部署,下午17时许,将欲潜逃他处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一举抓获,并于今天(28日)依法移交南郑县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