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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的;举报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接下来将由福州知名刑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福州知名刑事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犯罪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上述悔罪表现,是指同时符合四个条件: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也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的;

  2.提供重要线索,或者检举、揭发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共犯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

  4.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5.在日常生产或日常生活中,有牺牲自己去救别人的情况;

  6.在抵御自然灾害或者消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刑期可以减刑多久?

  一般来说,有期徒刑五年以下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才可以减刑;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判处1年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方可减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减刑2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至少减刑2年;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至少减刑三年。

  刑法中对减刑的要求一般都有描述。服刑人员在狱中减刑时,需要根据遵纪守法、认罪悔罪、原罪、原判刑期、已服刑期、考核得分、是否在狱中受过刑罚、财产刑执行情况等多种情况综合判断。

  综上所述,除了6种法律规定应当减刑的情况外,对于绝大多数服刑人员来说,减刑从来都不是理所当然的,而是作为一种鼓励改造的手段,只有在遵纪守法、认罪悔罪、接受教育改造等一系列条件得到满足后,才有可能获得激励。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福州知名刑事律师,福州知名刑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