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福州刑事律师——四二一解读 > 律师文集 > 刑事诉讼>正文
分享到:0

一、已立案的案件可以撤销吗?

已立案的案件是可以撤销的;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撤案的原因也包括了当事人自己申请撤案还有机关单位根据法律规定撤销案件。撤案之后就不在继续审理。

二、撤案有案底吗?

撤案不会有案底。撤案,说明法院并没有对行为人实行刑事审判,也没有作出有罪判决。所以行为人不会有案底。但是不能保证公安机关,不会作记录。治安管理作出的警告、拘留和罚款是不会留下记录的,只有刑事处罚才会记录在档案中。行为人是无法消除已经被记录在档案中的违法事实的,案底会在档案里永久保留。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综合上面所说的,已立案案件代表着是属于刑事案件,对于此案件只要符合条件的话,那么是可以撤销的,但不是本人要随意的撤销,而是需要由执法人员来进行审核,只要审核通过了之后才能依法的办理,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