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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等)进行的诉讼活动。)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诉讼自古以来就包含着公平、正义、秩序、自由和效率等价值要素。当今社会,为了解决社会纠纷,实现法律正义,诉讼已经成为国家司法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什么是刑事诉讼程序?接下来将由福州刑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福州刑事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概念

  根据诉讼内容和形式的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个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等)进行的诉讼活动。)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二、特征

  1.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主持。

  2.它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3.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4.当事方和诉讼的其他参与者参加。

  三、阶段

  (1)刑事诉讼主要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阶段。刑事诉讼大全

  1.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检举、控告、举报和犯罪人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是否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者审判。

  ⑷侦查,是指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辨认、确认犯罪、抓获犯罪分子而依法采取的专项侦查工作及相关强制措施;

  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1.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当事人的参与下,对依法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⑷执行是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

  (2)特殊阶段: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四、基本原则

  1.诉审分离意味着申诉职能和审判职能必须分别由专门的诉讼当事人承担,而不是将两种职能集中在一个诉讼当事人身上。

  2.控辩对等是指承担申诉职能的当事人和承担辩护职能的当事人地位平等,相互对抗。

  3.审判中立是指承担审判职能的法院及其法官不能同时拥有控辩双方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机关或人员,法官应当公正平等地对待控辩双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福州刑事律师,福州刑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