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福州刑事律师——四二一解读 > 律师文集 > 刑事诉讼>正文
分享到: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刑事案件,以及审判时被告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都属于法律明文禁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公开审理。接下来将由福州刑事诉讼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福州刑事诉讼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不公开审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类型?

  原则有例外,不适合公开审理可能造成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泄露的案件。

  所以法律也规定了案件不能公开审理的规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可以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4.审判时被告未满18岁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属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公开审理案件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法庭应当制止公诉人或者诉讼参与人出示。但是,如果证据确实与案件有关,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将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开庭进行相关证据的法庭调查。

  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能否公开,是由当事人自己决定的,而不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也就是说,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希望保密并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法院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如果当事人不介意商业秘密被公开,那么法院也可以公开审理。

  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否公开宣判?

  法院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作出判决时,判决书不应公开,这与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是一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审理第一审案件。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社会上有一些人倾向于把公开审判和公开审判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就不能公开宣判。事实上,并非如此。公开审判和公开判决没有直接关系,意味着社会各界都可以监督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福州刑事诉讼律师,福州刑事诉讼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